4月10日,歐洲風能協會提議,歐洲各國政府應在2031年至2040年間拍賣至少100GW的新海上風電項目,通過差價合約等方式,在10年內完成該目標,每年均勻推進10GW的項目建設,以創造可預測的市場環境,降低投資風險,助力歐洲實現能源目標。
作為回報,Ørsted、萊茵集團(RWE)、西門子歌美颯(Siemens Gamesa)和通用電氣(GE Vernova)等公司發誓要努力降低價格,創造就業機會。
行業承諾到2040年將海上風電成本降低30%,使海上風電在能源結構中發揮更重要作用,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成本降低,包括獲取更低成本的資金、降低項目風險、開展標準化合作以及通過工業化改進降低項目的資本支出和運營支出等。
為社區和社會創造長期價值,推動經濟活動,促進長期投資,提供高質量就業崗位,尤其是在沿海社區,同時幫助消費者降低電費,緩解能源成本上升問題,實現能源供應多元化,增強能源安全和韌性。 |